2018年至2020年,黃錦明任華洲街道龍?zhí)督?jīng)濟聯(lián)合社(以下簡稱“龍?zhí)堵?lián)社”)黨委委員、社委會委員期間,先后多次收受龍?zhí)堵?lián)社物業(yè)承租公司工作人員吳某某給予的月餅券,價值合計1200元。2019年至2021年,杜漢全任華洲街道龍?zhí)堵?lián)社黨委書記、社長期間,先后多次收受龍?zhí)堵?lián)社物業(yè)承租公司工作人員吳某某給予的月餅券,價值合計1200元。
黃錦明、杜漢全身為共產(chǎn)黨員,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給予的財物,其行為已違反黨的紀律。2023年4月,黃錦明、杜漢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,違紀所得予以收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