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聽證會申請名單的公示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《自然資源聽證規(guī)定》《廣東省“三舊”改造標圖入庫和用地報批工作指引(2021年版)》的規(guī)定,《海珠區(qū)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土地預公告》(海府﹝2021﹞19號,以下簡稱“預公告”)在公示期間收到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聽證的申請,現擬于近期召開《預公告》(海府﹝2021﹞19號)聽證會。
根據《預公告》的要求,申請人需滿足以下條件:1、應為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;2、作為房屋權屬人,其房屋應位于擬征收土地范圍內;3、在《預公告》期限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(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)內向海珠區(qū)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。截至11月5日,我局共收到227人申請聽證,并已通知申請人補正相關材料。經審核,符合條件參加聽證會的共有66人,不符合條件161人(詳見附件1、2)。如對聽證會申請名單有異議,請由本人在本公示期間內攜帶佐證材料到海珠區(qū)住建局進行舉證,逾期未提出意見的視為對公示名單無異議。
本公示期限為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10日。
特此公示。
海珠區(qū)住房和建設局
2021年11月6日
?。?lián)系人:肖先生,聯(lián)系電話:89885852)